申辦資格:
一、年滿 12 歲 ( 含 ) 之中華民國教育部公佈認可學校在校學生。 ( 以辦卡當日為基準日 )
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:
中華民國教育部其網站上所公佈公私立國民中學、公私立高級中學、公私立高級職校、公私立大專院校之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,須出示具有效力的學校學生證即可申請辦理。正式學籍係指經正式入學管道,入學修讀授予學位或頒發畢業證書之課程者。
研究學院、進修學部、學分班、推廣教育部、進修部、語言中心、先修班等:
中華民國教育部其網站上所公佈公私立國民中學、公私立高級中學、公私立高級職校、公私立大專院校之設立的研究學院、進修學部、學分班、推廣教育部、進修部、語言中心、先修班等在學學生,並出示具有效力的學校學生證及全年授課達 12 周及每周達 15 小時的上課證明,即可申請辦理。如全年授課未達 12 周及每周未達 15 小時者,將不符合 ISIC 總部之規定,故無法申請辦理。
相關規定歡迎至 ISIC 官網 http://www.isic.org 查詢
二、年滿12歲(含)之非教育部公佈認可之學校在校學生。(以辦卡當日為基準日)
如:基督書院、輔大神學院等在學學生,須出示具有效力的學校學生證即可申請辦理
(註:一般補教機構、才藝學苑等單位則一律不列入申辦範圍)。
申請資料:
- 英文姓名需依護照英文名字以及就讀學校的英文簡稱
- 填寫申請表格
- 二吋相片一張
- 有效的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或國內外入學通知單影本
證明文件上需註明有效期限(如範本),如學生證上無註明日期,需再補當期選課表影本或有效期之學生簽證
- 費用:NTD300元
註:國際學生證是正式的學生身分證明,所以總部要求申請者需使用一般正式的照片,如使用一般紙張印出之照片的國際學生證,很有可能無法視為正式學生證明而導致其權益受損。
郵寄辦理:
- 若本人不克親至本會辦理,亦可託人代辦,或採郵寄方式 ( 信封上請註明姓名及聯絡電話 ) 。
- 請以現金袋或匯票方式郵寄至康文文教基金會卡證申辦單位,地址為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 142 號 5 樓 505 室
- 工作天數 7 天,.本會將以掛號的方式將您辦好的卡證寄回
請內附
- 申請表 ( 請清楚填寫所有資料 )
- 國際學生證請附回郵 37 元 ( 加辦青年旅遊卡與特約商店手冊者請付回郵 52 元 )
- 申請費用 300 元 ( 使用匯票者,抬頭請填寫:財團法人康文文教基金會,卡證申請費無法以郵票替代。)
- 備妥所需證件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包含當年度註冊章,如就讀國外學校請檢附有效的國外入學許可證
國際學生證效期:
於每年 8 月 31 日前辦卡,有效期至當年 12 月 31 日止;於每年 9 月 1 日起辦卡,有效期至翌年 12 月 31 日止。 ( 以卡證上所示年份為限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