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辦資格:
一、年滿12歲(含)之中華民國教育部公佈認可學校在校學生。(以辦卡當日為基準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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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: |
| 中華民國教育部其網站上所公佈公私立國民中學、公私立高級中學、公私立高級職校、公私立大專院校之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,並出示具有效力的學校學生證即可申請辦理。正式學籍係指經正式入學管道,入學修讀授予學位或頒發畢業證書之課程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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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學院、進修學部、學分班、推廣教育部、進修部、語言中心、先修班等: |
| 中華民國教育部其網站上所公佈公私立國民中學、公私立高級中學、公私立高級職校、公私立大專院校之設立的研究學院、進修學部、學分班、推廣教育部、進修部、語言中心、先修班等在學學生,並出示具有效力的學校學生證及全年授課達12周及每周達15小時的上課證明,即可申請辦理。如全年授課未達12周及每周未達15小時者,將不符合ISIC之規定,故無法申請辦理。 |
二、年滿12歲(含)之非教育部公佈認可之學校在校學生。(以辦卡當日為基準日)
| 如:基督書院、輔大神學院等在學學生,出示具有效力的學校學生證及全年授課達12周及每周達15小時的上課證明,即可申請辦理。一般補教機構、才藝學苑等單位則一律不列入申辦範圍。 |
申請材料:
1.英文姓名需依護照或信用卡英文名字以及就讀學校的英文簡稱
2.填寫申請表格
3.二吋相片一張
4.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或國內外入學通知單影本
證明文件上需註明有效期限(如範本),如學生證上無註明日期,需再補當期選課表影本或有效期之學生簽證
5.費用:NTD300元
郵寄辦理:
※ 若本人不克親至本會辦理 , 亦可託人代辦 , 或採郵寄方式(信封上請註明姓名及聯絡電話)
※ 國際學生證請附回郵37元
※ 加辦青年旅遊卡與特約商店手冊者請共付52元之回郵
※ 費用300元請用現金袋或匯票的方式寄來
匯票的抬頭:財團法人康文文教基金會,費用部分無法使用郵票替代。
※ 備妥所需證件及費用 , 本會將以掛號的方式將您辦好的卡證寄回 。謝謝!
效期:
於每年8月31日前辦卡,有效期至當年12月31日止;於每年9月1日起辦卡,有效期至翌年12月31日止。(以卡證上所示年份為限) |